如何看待大数据下的“差别化”
发表于:2018-03-27 16:49:43

      首先呢,差别化的定价是无处不在的,线下的商品模式,从来都没有标准的价格,当然在一些特别的领域,比如说航空,就是进行差别化的定价,所以这种做法在经济上是合理的。

      在有了打车软件之后,曾备受争议的一点就是,它采用一种相对单一的逻辑来调整价格,当一个地区的供给不足时,它会大幅度调整价格。

差别定价的边界

      但这种以收益管理为名的差别定价又有一个明确的边界的。这个隐含但被普遍接受的边界是,商家不能针对某个具体的个人歧视性提价。

      形象地说,一个不受欢迎的客人达到餐厅门口时,老板可以直接或委婉地拒绝他进入,但不可说,对你这个人我们的价格提升一倍。但反过来是可行的,好客的老板可以给客人打折,又或者在欧美餐厅,顾客如果觉得服务好可以给服务员大笔的小费。

互联网的个性化

      当这种差别定价转移到互联网上之后,事情就变得复杂起来,简单地说就是,互联网公司有了个性化对待每个人的能力。

     “个性化”是互联网的最大承诺之一,比如在资讯上我们经历了从千人一面的门户网站到每个人看到的都不一样的社交网站信息流和资讯APP开发的信息流。

      在互联网广告等领域,平台根据搜集的数据给你展示对应的营销信息也很常见。

      也就是说,互联网软件开发公司在产品设计理念和能力上一直可以做到个性化,且产品趋势是越来越个性化。

      从流量等各种资源的利用效率角度来说,个性化也是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

      然而,如果互联网平台这种“个性化”能力被用于差别定价(特别是歧视定价也就是对个别人提高价格),就必然带来巨大的争议。

关键在于平台

      以实物电商和服务交易对比为例,实物电商平台和平台上的卖家有差别定价的能力,但很难这么做:一方面平台有充分的动力抑制卖家的差别定价,从而维持平台的良好消费生态,另一方面,商品价格的差异很容易被发现和判断,商家“作恶”成本相对较高。

      但是,互联网上的服务交易平台如果想“作恶”就会隐蔽很多、成本也低很多,且几乎毫无约束。以打车为例,每一次打车都是独特的,消费者无法判断是否被歧视定价。

      让事情更糟的是,在这种场景中,可能作恶的是平台。如果它心怀恶意,它可以盘剥消费者和服务提供者司机两方,而让自身获得收益。

     此时,纯从市场角度来讲,对平台的唯一约束就是一个长期约束,它如果作恶被发现,可能损失非常巨大——小则声誉受到影响,大则平台的交易生态崩塌。

      所以就以上我们说的来看,怎么样去行成一个平衡且制约的平台,路还有很远,同时大数据的差别化,也是我们需要去面对的问题,以上由北京澳环科技软件开发公司整理,本公司专业做软件开发、APP制作、商城建设、期待与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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